地理位置
地址:河北文安工业园区左各庄镇东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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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河北文安工业园区是2006年3月由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同时又是省级产业聚集区。园区批准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核准起步区面积3.18平方公里。在传统人造板产业基础上形成了现代制造、机械制造、化工新能源等主导产业。2010年2月,省政府批准园区扩区3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10平方公里。
2005年9月,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授予园区“中国名优人造板生产销售基地”称号。2008年6月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全球品牌论坛评为“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和“产业集群竞争力百强”。区内有“金秋、福云、红星、马头、大清河”等著名品牌。
2005年9月,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授予园区“中国名优人造板生产销售基地”称号。2008年6月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全球品牌论坛评为“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和“产业集群竞争力百强”。区内有“金秋、福云、红星、马头、大清河”等著名品牌。
园区规划
近年来,文安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鲜明地提出了围绕“产业立县、园区强县、新城富县、环境兴县”的发展战略,把园区建设作为加速崛起的第一抓手,积极构建“一城两极六区”的生产力发展布局,做优做强园区平台,举全县之力打造现代经济的强劲引擎。
运用现代机制开发园区。文安县全面推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业招商、无忧服务”开发模式,力促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引进战略开发主体。深入研究园区管理体制,学习先进经验,配齐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外聘内选,为园区配备最精干力量。采用市场化机制,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实行职业化招商。建立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全力为入园企业提供生产、生活“双无忧”服务。
按照新城标准打造园区。聘请国内外顶级规划机构,按照建设工业新城的标准对园区进行高点规划,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以产业转型提升为导向,重点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业。文安工业园区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以上,完成5公里东西路网建设和7.5公里创业路南通工程规划设计及拆迁工作。文安工业新区按照现代工业新城的标准,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依托兴祖公路,加快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创造良好氛围助力园区。运用市场机制开发建设园区,在文安属于新生事物。文安县将大力营造支持园区、发展园区、保护园区的浓厚氛围,扫清一切障碍,促进优惠政策向园区倾斜,优秀人才向园区流动,生产要素向园区汇集。文安党委、政府将和战略投资者之间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保持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运用现代机制开发园区。文安县全面推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业招商、无忧服务”开发模式,力促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引进战略开发主体。深入研究园区管理体制,学习先进经验,配齐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外聘内选,为园区配备最精干力量。采用市场化机制,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实行职业化招商。建立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全力为入园企业提供生产、生活“双无忧”服务。
按照新城标准打造园区。聘请国内外顶级规划机构,按照建设工业新城的标准对园区进行高点规划,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以产业转型提升为导向,重点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业。文安工业园区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以上,完成5公里东西路网建设和7.5公里创业路南通工程规划设计及拆迁工作。文安工业新区按照现代工业新城的标准,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依托兴祖公路,加快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创造良好氛围助力园区。运用市场机制开发建设园区,在文安属于新生事物。文安县将大力营造支持园区、发展园区、保护园区的浓厚氛围,扫清一切障碍,促进优惠政策向园区倾斜,优秀人才向园区流动,生产要素向园区汇集。文安党委、政府将和战略投资者之间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保持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发展目标
在传统支柱产业人造板制造业基础上形成了现代制造、新能源及化工等主导产业。2005年9月被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授予“中国名优人造板生产销售基地”称号。2008年6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全球品牌论坛评为“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和“产业集群竞争力百强”。
优惠政策
河北文安工业园区作为地处京津唐经济圈腹地的省级开发区,为投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对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100%的资金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所得税额县级流程部分50%的资金奖励。
2、企业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万元;企业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50万元;企业年纳税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0万元。
3、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5亿元的,从企业纳税年度起5年内给予相当于其实缴土地使用税50%的资金补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5年内给予相当于实缴土地使用税100%的资金补助。
4、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投资及投资大、成长性好、拉动作用显著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引资政策:
对项目引荐人实行一次性资金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4‰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5亿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奖励。
1、对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100%的资金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所得税额县级流程部分50%的资金奖励。
2、企业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万元;企业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50万元;企业年纳税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0万元。
3、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5亿元的,从企业纳税年度起5年内给予相当于其实缴土地使用税50%的资金补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5年内给予相当于实缴土地使用税100%的资金补助。
4、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投资及投资大、成长性好、拉动作用显著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引资政策:
对项目引荐人实行一次性资金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4‰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5亿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