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4年底,开发区已完成开发投资13150万元,累计进区企业投资达62356万元,其中累计进区外资企业投资580万美元。入区企业30家,其中外资企业2家。2004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5490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24886万元;完成进出口总额933万美元,其中出口总额212万美元。全年财政收入3641万元,区内就业人数达1824人。
区位优势
洪山区是国内著名的科技智力密集区,在整个华中地区也首屈一指。辖区内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20余所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有712、722、709研究所等国家、省、市级科研机构30余家,一大批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洪山科技一条街已形成华中地区最大的电脑市场,红桃K、蓝星电脑、智能电梯等一批优秀的高科技企业在本区发展壮大,东湖高薪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中国光谷已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近年来,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2003年全区财政收入达到8.9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在全市14个区位居第二。其中区级财政收入2.4亿元,比上年增长32%,位居全市第一。农民人均收入4960元,位居全市第一。以80万吨乙烯工程为代表的多项重点工程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洪山区地处“湖北大通道”的重要交汇点,是武汉市中环和外环线内的主要经济发展区域,贯通南北的京广铁路和连接东西的武大铁路从区内通过;拥有标准泊位的白浒山外贸码头可停靠5000吨级船舶,已开辟直达日本、香港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航线,进出口货物可在武汉报检、报关、签单、结汇;从天河机场可直飞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沪蓉、京珠两条高速公路在这里交汇,318、107国道,以及区、乡、村各级公路在区内纵横交错,武汉市内四座长江大桥均与洪山连通。
2010年,武汉开发区已经形成第一个千亿元产业——汽车整车产业。未来5年,许多整车项目早已板上定钉。前不久,东风本田第二工厂开建,投产后,预计产值500亿元,年产轿车24万辆;2011年初,神龙第三工厂也将开建,计划年产轿车60万辆。
未来5年里,东风乘用车武汉工厂产能提升15万辆,东风渝安年产微型车提升20万辆,预计年产值140亿元。依托武汉新未来科技公司,投资25亿元,年产10万辆纯电动车生产基地,还要新引进15万辆特种改装车生产基地。届时,武汉开发区年整车产能达到150万辆。
有了如此大规模整车产量,零部件也要跟上。2010年,武汉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值400亿元。未来五年,重点实施万向工业园,引入凌云汽车零部件汽车公司等配套产业生产企业,方便整车企业就地取材,减少外采成本。引进项目中大到整车发动机,小到液压气动系统密封件电器用橡胶件,几乎涵盖整车主要零部件。
液晶体电视、电脑显示器、空调、冰箱、电饭煲等等这些百姓用得最多家用电器都将在武汉开发区生产,而且年产能位居中部第一。武汉开发区已签下格力电器武汉工业园项目,开建美的小家电生产基地,并计划引进500万台液晶电视生产能力的大牌企业。如按期全部达产,液晶电视、空调、小家电的产能在中部称王。同时,开发区引进家电配套钣金件、超薄锂电池等项目,扩大产业链。
依据规划,新兴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产业、风能装备制造等绿色环保产业,也有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可谓投入小产出大。例如,引进薄膜太阳能电池及设备制造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预计达产产值2亿元。实际上,一层薄膜制成太阳能电池,其用硅量极少,更容易降低成本,它既是一种高效能源产品,又是一种新型建筑材料。
1、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技术密集型的外资投资项目或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值达企业当年总产值20%以上的,按10%征收所得税。内资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二年后减半征收,五年内仍按15%征收所得税。
4、投资园区道路建设的企业,按15%征收该企业的所得税,并可按投资总额给予等值的土地开发优惠政策补偿。
5、政府各部门不得随意到园区内企业进行检查;确有必要的合法检查,要经管委会同意,并持有管委会统一制发的准检证方能进行检查,否则园区内企业有权拒绝。各种规费的收取,实行“一个标准,一个户头,一次性收费”的办法,由管委会统一组织收费,分解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6、管委会对进入园区的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并负责园区内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以及公平交易执法管理等。
7、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货物享受东湖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8、对内资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进行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三十万元的部分,按一定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其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凡符合新产品减免税条件并按规定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税款,可专项用于技术开发,不计征所得说。
9、开发区内内资企业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属“火炬”计划范围,列入国家和省的试制、试产计划的,其产品税、增值税在减免期满后,可顺延再减免一年,其减免税款不计征所得税。开发区内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设备,以及企业进口为拆解、试验用的高技术产品、样品、样机等,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10、对开发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进口自用的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管理设备;园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和管理设备、生产用燃料、合理数量的生产用车辆、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及维修上述设备、车辆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11、对引荐客商来园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中介组织或中介人,由受益单位按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给予奖励;也可按受益单位获得年净利润的5--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形成我区产值1000万元、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区政府对引进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12、凡来开发区投资的外商或外地客商的家属及其子女,在入托、入学、就业、购车、购房等方面与本区居民一视同仁。
13、在开发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地价外,实行区权限内确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零费率。
14、外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经财政和税务部门批准,可加速折旧。
15、中级以上科技企业员、研究生、留学生来开发区工作,经政府确认有突出贡献的,可奖励一套住房,其配偶、子女可调入我区。户口在农村的,可先在我区乡镇安置,优先办理农转非手续。
16、实行相关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属区权限范围3个工作日,属市权限范围5个工作日内办完项目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
17、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电、气、运输、通讯等,在同条件下优先安排,价格与国有、集体企业相同,且可用人民币支付。
18、对开发区内企业或个人的投诉,由开发区和监察部门派专人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或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物价、技术监督、劳动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工作。